ICE 官員是否可以向司機開槍?規則解釋
手機視頻捕捉到了槍擊事件,聯邦官員聲稱這是一次自衛行為,但該市市長形容為“魯莽”且不必要。視頻顯示,一名 ICE 官員接近古德的 SUV,當車輛開始向前行駛時停在路上。在明尼阿波利斯槍擊現場,蕾妮·古德的汽車的擋風玻璃上可以看到一個彈孔。 (美聯社)另一名 ICE 警察站在前面,一邊跳開一邊拔出槍,近距離開槍。以下是美國關於在這些情況下使用致命武力的規定。警察什麼時候可以向移動的車輛開槍?美國執法部門沒有通用的培訓標準。但大多數警察部門和聯邦指導方針都禁止向行駛中的車輛開槍,除非駕駛員對汽車本身構成迫在眉睫的致命武力威脅。為什麼要限制向車輛開槍?專家表示,向行駛中的汽車開槍是最危險的致命武力形式之一,會增加流彈射擊或車輛失控的可能性,從而危及旁觀者。警察是否應該讓開?是的。司法部政策規定,只有在沒有合理替代方案的情況下才允許使用致命武力,包括走出車輛的道路。人們參加抗議活動,抗議明尼阿波利斯雷妮·妮可·古德被槍殺。 (美聯社)警察可以使用致命武力來阻止或逮捕某人嗎?不可以。一般而言,州政府官員不能僅使用致命武力來逮捕某人或在該人不構成直接威脅的情況下使逃逸車輛癱瘓。聯邦移民代理是否遵循不同的規則? ICE 和其他聯邦官員在類似的司法部指導下運作,限制向車輛開槍,儘管聯邦特工在履行公務時增加了法律保護。負責監督 ICE 的國土安全部僅在官員合理地認為某人構成迫在眉睫的死亡或嚴重傷害威脅時才允許使用致命武力。誰來調查這些槍擊事件?聯邦各機構進行內部審查,州和地方當局也可能進行刑事調查。聯邦特工如果超出職權範圍行事,也不能免受起訴。聯邦調查局正在領導對明尼阿波利斯槍擊事件的調查。
已发布: 2026-01-09 01:36:00
来源: www.9news.com.au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