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買高等法院禁止 BMC 部署法院工作人員進行民意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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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買高等法院禁止 BMC 部署法院工作人員進行民意調查

孟買高等法院的檔案圖片。 |圖片來源:《印度教徒報》 在 2026 年 12 月 30 日的一個緊急晚上,孟買高等法院禁止布里漢孟買市政公司 (BMC) 徵用高等法院和下級法院工作人員執行選舉任務,並指示市專員兼地區選舉官員提交一份個人宣誓書,解釋發布此類指示的權力。首席大法官 Shree Chandrashekhar 和大法官 Ashwin D. Bhobe 於晚上 8 點在首席大法官官邸召開會議,“鑑於下午登記處向我們其中一位(首席大法官)提供記錄時情況緊急”。書記官處已通知法院,總檢察長正在出差,因此額外政府辯護人喬蒂·查萬 (Jyoti Chavan) 代表州政府出庭。當法院首次開庭時,BMC 律師 Komal Punjabi 尋求短暫休庭以獲取指示;法院於晚上 8 點 45 分重新開庭,當時旁遮普人試圖撤回受到質疑的來文,但法官拒絕了這一請求。市專員兼地區選舉官員直接向法院工作人員發送信件後,法院作出了“suo motu”的認定。 2025 年 12 月 22 日,來函指示下屬法院工作人員於 12 月 30 日下午 3 點至下午 5 點之間報告,儘管負責的首席大都會治安法官已將高等法院豁免法院工作人員的行政決定告知稅務官和 BMC 專員,並且儘管書記官長於 12 月 26 日通過電子郵件向專員發送了附有日期為 2009 年 3 月 31 日的一般命令,但專員於 12 月 29 日致函首席法官司法法官拒絕豁免。回顧行政法官委員會 2008 年 9 月 16 日關於法院工作人員免除選舉義務的決定,法官強調了管理司法人員控制的憲法框架。 “根據印度憲法第 235 條,高等法院對下級法院(包括工作人員)實行完全控制和監督,”法官們表示。法官解釋說,第 243K 條賦予國家選舉委員會對 Panchayat 選舉的監督、指導和控制權,而第 243ZA 條對市政當局的選舉也有同樣的規定。這些規定授權 SEC 進行地方機構選舉,但它們並不凌駕於第 235 條之上,該條賦予高等法院對司法官員和工作人​​員的專屬控制權。關於選舉人員配置的法定計劃,法官提到了 1951 年《人民代表法》。 “乍一看第(2)款,我們發現其中沒有提及高等法院或下級法院,”它在援引第 159 條後表示,該條規定某些當局有義務為選舉工作提供工作人員。該命令還指出了 ECI 於 2023 年 6 月 7 日發出的通知,“目前的做法是,在特殊情況下,在聘請司法官員/工作人員繼續進行選舉工作之前,必須先獲得高等法院的批准。”法官在發出指示時表示,“我們特此指示市專員、BMC 兼區選舉官員不要根據 2025 年 12 月 22 日直接發送給法院工作人員的單方面通信採取任何行動。”它補充說,“市專員、BMC 兼地區選舉官員不得向高等法院或下級法院的法院工作人員發出任何信件/通訊,請求他們為選舉職責提供服務。”當 BMC 試圖撤回其 12 月 29 日的信函時,法院拒絕了,並表示:“這一請求被拒絕,市專員兼地區選舉官員被指示提交他自己的個人宣誓書,說明他向地區司法機構下屬工作人員發出指示履行選舉職責的權力和管轄權。”法官指示,宣誓書“在所有方面都應完整,並附有適當的聲明和支持文件。”州選舉委員會、印度選舉委員會和馬哈拉施特拉邦也將“在同一時間”提交宣誓書。該事項已被列為 2026 年 1 月 5 日,“將於上午 11:00 作為首要事項處理”。該命令的副本將“通過常規方式以及電子郵件、WhatsApp 等”傳達給律師。法官還指出,法院一貫認為,未經高等法院批准,不得徵用司法和準司法人員從事選舉工作。發布 – 一月 01, 2026 11:49 am IST


已发布: 2026-01-01 06:19:00

来源: www.thehind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