鯊魚和鰩魚從野生動物貿易中獲得全面保護
上週,世界領先的野生動物貿易協議加強了對 70 多種鯊魚和鰩魚的保護。此舉是在最高級別上保護鯊魚和鰩魚物種免受野生動物貿易侵害的首次舉措。週五在烏茲別克斯坦舉行的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CITES)會議上,100多個國家的政府投票支持保護日益減少的鯊魚和鰩魚物種。該協議包括全面禁止遠洋白鰭鯊、蝠鱝和魔鬼魚以及鯨鯊的國際商業貿易。野生動物保護協會鯊魚和鰩魚保護主任盧克·沃里克(Luke Warwick)稱新的保護措施是“里程碑”,並補充說,它們代表“人們第一次認識到一些鯊魚和鰩魚是野生動物,就像大像或犀牛等標誌性陸地野生動物一樣。”在過去的 50 年裡,人類導致鯊魚和鰩魚的數量急劇下降。在公海中游泳的鯊魚和鰩魚。根據 2021 年《自然》雜誌上發表的一項研究,過度捕撈導致這些海洋物種數量減少了 71%。人們捕撈鯊魚和鰩魚是為了獲取它們的鰭、鰓板、肉和肝油。它們也經常在金槍魚或旗魚延繩釣過程中被偶然捕獲,這種方法涉及數千個誘餌魚鉤。三年前,在上一次 CITES 會議上,一些鯊魚和鰩魚物種被列入附錄 2,這將 CITES 管理的魚翅貿易比例從約 25% 提高到了 90%。但超過 37% 的鯊魚和鰩魚物種面臨滅絕的威脅,而且許多物種的數量還在持續減少。 1975年生效的《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CITES)是唯一有權限制這些下降背後的國際貿易的國際協議。 《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根據所需的保護級別,對某些物種的國際貿易進行監管和控制,這些物種被列在三個附錄中。上週五全面禁止國際貿易的鯊魚物種已從附錄二移至附錄一,這是最嚴格的監管級別。沃里克先生說:“這些物種在貿易中幾乎已經滅絕。”附錄一中的動植物物種,包括老虎、大猩猩和猩紅金剛鸚鵡,被認為是瀕危物種,面臨滅絕的風險最高。吞口鯊、光滑獵犬鯊和尖吻鯊被新列入附錄二,這是一個較低級別的保護,允許在獲得一定許可的情況下進行貿易。像吞口鯊這樣的深海物種因其肝油而受到追捧,肝油可用於製造保濕劑和抗氧化劑等產品。附錄二中還加強了楔形魚和巨型吉他魚的含量,這兩種魚經常因其魚鰭而被交易。這些物種被添加到“零配額”類別中,該類別禁止其出口,以使其種群得以恢復。 “這確實只是一個開始,”沃里克先生說。 “它激勵世界各國採取更強有力的保護措施,也許是國家保護。” 與新清單相關的限制將在三到 18 個月內生效,具體取決於物種。國際自然保護聯盟鯊魚專家里瑪·賈巴多 (Rima Jabado) 表示,實施是最具挑戰性的步驟之一。 “但我們有工具,”賈巴多博士說。 “我們掌握了信息,所以我們知道需要採取哪些措施來實施。我們只需要確保各國了解這一點,並能夠為此開展工作。”賈巴多博士說,未來的 CITES 會議上可能會增加更多的鯊魚物種,並補充道,“因為我們沒有跟上捕撈的步伐,而捕撈是由貿易驅動的。” 鯨魚和海龜在四十年前就獲得了 CITES 保護。賈巴多博士補充說,鯊魚和鰩魚長期以來被視為只不過是一種漁業商品,“我們花了很長時間才找到它們”。週五獲得新保護的其他動物包括難以捉摸且瀕臨滅絕的霍加狓,一種像長頸鹿的羚羊,身上有斑馬一樣的條紋,是剛果民主共和國特有的。霍加狓現已被列入附錄一,禁止該動物或其部位的所有國際商業貿易。
已发布: 2025-12-02 15:43:00
来源: www.nytimes.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