貿易救濟總局(DGTR)在其最終調查結果中得出結論,“太陽能電池,無論是否組裝成模塊或面板”,都以低於正常價值的價格出口到印度,導致傾銷。
DGTR在一份通知中表示,該產品的傾銷對國內產業造成了損害。
報告稱:“當局建議對進口產品徵收明確的反傾銷稅……為期三年……按照貨物到岸價格(成本、保險、運費)價值的百分比計算。”
它建議關稅以 CIF 值的百分比表示。對於某些中國公司,建議關稅為產品 CIF 價值的 23%,而對於其他一些公司,建議關稅為 30%。
雖然 DGTR 建議徵收該稅,但徵收該稅的最終決定由財政部做出。陽光通過稱為太陽能光伏發電 (PV) 的過程轉化為電能。幾個重要的組件協同工作以利用太陽能。核心由太陽能電池組成,太陽能電池由矽製成。它們被分組並安裝在太陽能電池板或模塊上,收集陽光並將其轉換為直流電 (DC)。 DGTR 還建議對從智利和中國進口的“原生多層紙板”徵收關稅。
建議徵稅範圍為每噸 152.27 美元至 221.36 美元。
另一份通知稱:“當局建議對進口產品徵收反傾銷稅……為期五年。”
還提議對原產於或出口自土耳其、俄羅斯、美國和伊朗的進口“純鹼”徵收五年反傾銷稅。
越南“碳酸鈣填充母料”進口管理局建議徵收每噸 31.58 美元至每噸 75 美元的關稅。
各國進行反傾銷調查,以確定國內產業是否因廉價進口商品激增而受到損害。
作為反制措施,他們在總部位於日內瓦的世界貿易組織(世貿組織)的多邊制度下徵收這些關稅。
所有這些國家都是關注全球貿易標準的多邊組織的成員。
該關稅旨在確保公平貿易慣例,並為國內生產商與外國生產商和出口商相比創造公平的競爭環境。
印度已經對多種產品徵收反傾銷稅,以應對來自包括中國在內的多個國家的廉價進口產品。
印度對中國的貿易逆差約為1000億美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