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bi 提出“重要指數”框架,以改善指數提供商的治理
市場監管機構印度證券交易委員會 (Sebi) 提議將基准或指數視為“重要指數”的資產管理規模 (AUM) 門檻為 20,00 億盧比。此舉是在與印度共同基金協會 (AMFI) 進行內部審議和討論後做出的,旨在提高證券市場指數治理和管理的透明度和問責制。為此目的的累計 AUM 將根據國內 AUM 日平均值計算監管機構在周一發布的諮詢文件中提出,對截至每年6月30日和12月31日的過去六個月中每個月的共同基金計劃進行監管。監管下的重要指數被定義為由指數提供商管理的指數,由國內共同基金計劃跟踪或對標,且管理的累計資產超過不時規定的限額。 Sebi已通過《SEBI(指數提供商)條例》通知了證券市場指數提供商的監管框架, 2024. 現場活動 諮詢文件稱,“根據第 3(1) 條,該規定僅適用於管理重要指數的指數提供商,該指數由在印度公認的證券交易所上市的證券組成,供印度證券市場使用。”諮詢文件稱,如果共同基金計劃追踪多個指數或基準,則每個指數的累計資產管理規模將僅包括與該特定指數或基準相關的計劃資產管理規模的部分。該文件補充說,跟踪此類標的指數的累計資產管理規模還包括按各自權重比例跟踪此類指數的資產管理規模。 “重要指數”的提供商將被要求根據 2024 年 SEBI(指數提供商)條例第 4 條,在本通函發布之日起六個月內提交註冊為指數提供商的申請。印度儲備銀行,包括印度儲備銀行根據1934年印度儲備銀行法(1934年第2號)第45W條通知的重要基準”,該報稱。Sebi已將發送反饋的最後日期定為2026年2月10日。(免責聲明:專家給出的建議、建議、觀點和意見均為他們自己的意見。這些並不代表《經濟時報》的觀點。)
已发布: 2026-01-19 12:24: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