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多數判決中,最高法院回顧了自己推翻追溯環境許可的判決
印度最高法院|圖片來源:《印度教徒報》 最高法院在周二(2025 年 11 月 18 日)的多數判決中回顧了 5 月 16 日的判決,宣布該中心向建築項目和施工授予事後或追溯環境許可 (EC) 是“嚴重違法”和“令人厭惡的”。印度首席大法官 BR Gavai 和 K. Vinod Chandran 在各自但同時發表的意見中維持了這一審查印度建築商協會 (BAI) 針對 2025 年 5 月 16 日的判決提出請願書。法官席第三位成員烏賈爾·布揚 (Ujjal Bhuyan) 法官持不同意見,認為沒有理由推翻判決。 Bhuyan 法官是由 AS Oka 法官(現已退休)領導的兩名法官組成的合議庭的一員,該合議庭於 5 月 16 日做出了判決。撤銷該判決的原因之一是,多年來大量拆除了在事後環境許可的基礎上建造的建築。首席大法官加瓦伊指出,其中許多建築都是公共項目的一部分,價值超過 2000 億盧比。 CJI 認為,如此大規模的拆除活動對環境的危害大於保護環境。大多數意見認為,允許的項目可以給予事後批准。 CJI 和 Chandran 法官一致認為,早些時候最高法院的判決既支持又拒絕事後批准,Oka 法官和 Bhuyan 法官最好將案件提交給更大的法官,以行使“司法紀律”。 Bhuyan 法官在不同意見中表示,他完全不同意 CJI 的“推理路線”。布揚法官表示,此案不適合複審。法官表示,“事後環境清理”是一個與環境法理學格格不入的概念。布揚法官在一份尖銳的異議中表示:“授予此類許可是對環境的侮辱。授予事後環境許可是對環境的詛咒。‘詛咒’意味著詛咒。”5月份的判決禁止聯邦政府以任何形式授予事後許可,以規範非法建築。法院駁回了中心的 2017 年通知和 2021 年辦公室備忘錄(OM),這些文件實際上承認了事後 EC 的授予,並將政府通告、命令和通知視為非法和完全任意的。然而,法官澄清說,迄今為止根據 2017 年通知和 2021 年 OM 已經授予的 EC 將不受判決的影響。指責中心“狡猾地起草”為了通過追溯性 EC 清除非法建築,法院曾表示,政府只是為了保護那些在未事先獲得 EC 的情況下在這些非法建築中開始建設或運營而犯下嚴重違法行為的項目發起人。判決稱,儘管最高法院在同年的共同原因判決中明確宣布了有利於事先 EC 的法律,但政府還是發布了 2017 年的通知。起草該判決的奧卡法官解釋道,“除了對擬議活動對環境可能造成的後果進行研究外,法定通知還需要仔細考慮 EC 的規定。”法院在判決中解釋說,授予事後許可的效果相當於允許完成在沒有事先 EC 的情況下開始的項目的建設。如果施工已經完成並且活動已經開始,追溯性 EC 將有助於繼續進行。發布 – 十一月 18, 2025 12:27 pm IST
已发布: 2025-11-18 06:57:00
来源: www.thehindu.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