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已成立仲裁委員會? |解釋
2024年10月18日,聯邦政府發布了《2024年仲裁與調解(修訂)法案》草案,徵求公眾意見。該法案草案旨在通過一系列結構性改革為機構仲裁注入新的動力。 |圖片來源:Getty Images/istockphoto 迄今為止的情況:2019 年《1996 年仲裁與調解法》(1996 年法案)修正案近六年後,印度聯邦政府尚未組建印度仲裁委員會 (ACI),該委員會被設想為機構仲裁的中央監管和促進機構。擬議的授權是什麼? 2019 年修正案提議成立 ACI 作為首要監管機構,負責促進、改革和推進該國的仲裁實踐。這一制度框架借鑒了由大法官 BN Srikrishna 擔任主席的高級別仲裁委員會的建議,該委員會於 2017 年 7 月提交了報告。修正案賦予理事會廣泛的職能,包括對仲裁機構進行評級、認可認可仲裁員的專業機構以及維護印度做出的仲裁裁決的存儲庫。建議 ACI 由一名主席領導,該主席由聯邦政府與印度首席大法官協商後任命。主席可以是前最高法院法官、前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或法官、或者俱有仲裁專業知識的知名人士。此外,理事會將由行政部門的當然成員組成。機構獨立性如何?對理事會的一個主要批評是其缺乏機構公正性。其大多數成員由聯邦政府提名或任命。這引起了人們對印度仲裁獨立性的擔憂,特別是考慮到政府仍然是最大的單一當事人。專家還警告說,政府主導的仲裁監管機構有權對機構進行評級、認可仲裁員並提供政策建議,這會引發嚴重的獨立性問題,並且在對仲裁友好的司法管轄區中幾乎沒有先例。人們還對 ACI 在仲裁機構認可和評級方面的作用表示擔憂。儘管據說該框架從新加坡和香港等司法管轄區汲取了靈感,但仍然存在一個關鍵區別。在這兩個司法管轄區,仲裁主要通過單一的集中仲裁機構進行管理,而不是通過監督多個機構的監管機構進行管理。 2019 年修正案授權 ACI 認可無限數量的仲裁機構,這一特徵可能會削弱質量標準,對理事會提出重大行政要求,並增加公共財政成本。另一個令人擔憂的問題是將外國法律專業人士排除在合格仲裁員的名單之外。將它們排除在外可能會進一步削弱印度作為外國當事人仲裁地的吸引力。 2024 年法案草案有何規定? 2024 年 10 月 18 日,聯邦政府發布了《2024 年仲裁與調解(修訂)法案》草案,徵求公眾意見。該法案草案旨在通過一系列結構性改革為機構仲裁注入新的動力。它引入了“仲裁機構”的修訂定義,即在其主持下,按照其自身的程序規則或當事人另有約定進行仲裁程序的機構或組織。這標誌著與2019年修正案的不同,該修正案要求仲裁機構由最高法院或高等法院正式指定為仲裁機構。該法案還提議通過賦予仲裁機構目前專屬於法院的權力來擴大仲裁機構的作用。其中包括有權延長作出仲裁裁決的時限、在仲裁庭造成延誤的情況下減少仲裁員的費用以及更換仲裁員。如果頒布,這些措施預計將減少司法干預。然而,2025 年 3 月,聯邦法律部長阿爾瓊·拉姆·梅格瓦爾 (Arjun Ram Meghwal) 在回答議會提問時表示,該法案仍在考慮中。它如何限制司法干預?根據1996年法案,印度法院有權採取臨時措施來保護仲裁當事人的權利。目前,此類救濟可以在仲裁程序之前或期間,甚至在裁決作出之後但在印度執行之前給予。該法案草案試圖通過將法院授予臨時措施的權力限制在仲裁開始之前或裁決作出之後的時期來重新調整這一角色。它建議修訂該法案第 9(2) 條,該條目前要求仲裁必須在法院授予仲裁前臨時救濟後 90 天內啟動。根據擬議的框架,這 90 天的期限將從提交臨時救濟申請之日開始計算。既定目標是遏制因仲裁前法庭程序過長而造成的延誤。另一項重要提案是引入新的第 9-A 條,允許當事人在仲裁程序開始後但在仲裁庭組成之前向緊急仲裁員尋求臨時措施。前進的道路是什麼?根據大法官 BN Srikrishna 領導的報告,臨時仲裁在印度的持續主導地位主要歸因於對程序自治的強烈偏好。對國內仲裁機構的持續懷疑,特別是在獨立性和行政能力方面,進一步強化了這種偏好。如果印度機構想要與成熟的全球機構競爭,彌合這種信任赤字至關重要。發布 – 一月 18, 2026 01:37 am IST
已发布: 2026-01-17 20:07:00
来源: www.thehindu.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