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納塔克邦高等法院駁回針對暫緩政府限制公共場所活動命令的上訴
卡納塔克邦高等法院駁回了州政府對一名法官的臨時中止令的上訴,該令要求私人組織在政府擁有的場所開展任何活動之前必須獲得許可。評審團 S.G. Pandit 和 Gita K.B.指示政府向獨任法官尋求暫緩執行。獨任法官於10月28日通過了臨時命令。根據政府聲明,任何違反政府命令舉行的節目或遊行都將根據《Bharatiya Nyaya Samhita(BNS)法》的規定被視為“非法集會”。儘管政府命令沒有具體提及RSS,但據稱該命令的規定旨在影響印度教右翼組織的活動,包括其路線遊行。質疑 10 人或以上的聚會是否會自動被視為非法。 “如果人們想一起遊行,可以阻止嗎?”法官問道,並建議該州尋求一名法官的澄清,而不是提出上訴。代表政府的律師沙什·基蘭·謝蒂 (Shashi Kiran Shetty) 辯稱,該命令針對的是集會和遊行等有組織的活動,而不是非正式會議。他說,政府已經將班加羅爾的抗議活動限制在自由公園舉行,並將體育賽事限制在坎提拉瓦體育場舉行。他說:“該命令保護公共財產和更廣泛的公共利益。”他稱該指令是“授權條款”而不是限制。代表受訪者(Punashchethana Seva Samste 和 We Care Foundation)出庭的高級倡導者 Ashok Haranahalli 反駁說,政府的呼籲無法維持。他提到《憲法》第19條第(1)(b)款,指出和平集會的權利只能以公共秩序為由受到限制。 “根據這條規則,即使是一群打板球的人也需要每天獲得許可,”他說。在聽取了雙方的意見後,法官駁回了政府對單一法官批准的暫緩執行的上訴。由一名法官提交的主要請願書定於 11 月 17 日舉行聽證會。根據 10 月 18 日的政府命令,使用政府場所的許可必須在活動或活動開始前三天獲得許可,並且適用於任何私人協會、社團、信託、俱樂部、個人團體或任何其他組織。無論他們是否註冊。任何涉及 10 人以上集會並伴有音樂的遊行或集會都需要獲得許可證,其共同目的是沿著穿過政府財產的路線進行一般性運動或遊行。但是,婚禮和葬禮聚會除外。政府場所包括土地、建築物、道路、公園、遊樂場、水域或地方當局或行政部門、議會和公司擁有和經營的任何不動產。轄區警察局長或副局長將是頒發許可證的“主管當局”。該命令是基於最近由 Panchayat Raj 發起的內閣決定以及 IT/BT 部長 Priyank Kharge 致首席部長的一封信。 Siddaramaiah 正在尋求禁止公共場所的 RSS 活動。反對黨印度人民黨批評此舉,認為此舉旨在遏制 RSS 節目和遊行。發布 – 2025 年 11 月 6 日下午 1:10 IST
已发布: 2025-11-06 07:40:00
来源: www.thehindu.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