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刑事法院在民事糾紛中提交指控表和框架指控時必須小心謹慎:SC
最高法院。 |圖片來源:SHASHI SHEKHAR KASHYAP 最高法院週二(2025 年 12 月 2 日)表示,警方在提交指控單時必須謹慎,刑事法院在當事人之間未決民事糾紛的情況下提出指控時必須謹慎。法官 Nongmeikapam Kotiswar Singh 和 Manmohan 表示,在法治社會中,提交指控單的決定應基於調查人員對收集的證據是否提供了證據的決定。法官表示:“本法院想強調,當雙方之間存在懸而未決的民事糾紛時,警方和刑事法院在分別提出指控書和提出指控時必須謹慎。警方在提出指控書階段和刑事法院在提出指控階段必須充當初步過濾器,確保只有嚴重懷疑的案件才進入正式審判階段,以維護司法系統的效率和完整性。”如果沒有明顯的嫌疑,就會阻礙司法系統。它迫使法官、法院工作人員和檢察官花時間進行可能導致無罪釋放的審判。法官表示,這將有限的司法資源從處理更嚴重、更嚴重的案件上轉移,導致大量案件積壓。最高法院表示,在指控框架階段無法分析案件最終是否會被定罪或無罪,但基本原則是,國家不應在沒有合理定罪前景的情況下起訴公民,因為這會損害公平程序的權利。最高法院的意見是在撤銷加爾各答高等法院的一項命令時提出的,該命令駁回了加爾各答高等法院的一項命令。最高法院表示,在本案中,警方和初審法院應該認識到,存在與涉案財產有關的未決民事糾紛以及之前有效的禁令。發布 – 十二月 03, 2025 07:13 am IST
已发布: 2025-12-03 01:43:00
来源: www.thehindu.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