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月 13 日,歐洲議會法律事務委員會批准了一項妥協方案,以減少可持續性報告要求。二月份,該委員會提出了綜合簡化方案,以減少企業可持續發展報告指令和企業可持續發展盡職調查指令的要求。理事會於六月通過了他們的立場。經過幾個月的審議,議會朝著最終提案邁出了重要一步。預計將於 10 月 20 日進行全面投票。

作為歐洲綠色協議的一部分,歐盟通過了一系列指令,迫使企業應對氣候變化並報告溫室氣體排放。 CSRD 要求公司報告溫室氣體排放以及其他環境、社會和治理活動。 CSDDD 對公司的供應鏈提出了額外的報告要求和法律責任。

然而,這些提案給企業帶來的成本以及對歐盟經濟的潛在影響成為 2024 年選舉期間的一個問題。歐盟政治的右傾正在助長歐洲綠色協議指導方針的反對者的膽量。因此,歐盟委員會提出了一系列新的指導方針,以“減輕企業負擔”。綜合簡化方案於二月份被委員會正式通過。

一旦委員會提出立法建議,議會和理事會就會採取立場。在議會中,這個過程是典型的立法過程,由委員會和議員提出修正案。理事會閉門進行談判,僅定期發布最新情況。當三人都就位後,他們將進入“三部曲”來協商最終指令。

在議會中,辯論是公開的且有爭議的。 6 月,歐洲議會法律事務委員會(JURI)召開會議討論第一批提案。當時,可持續發展倡導者樂觀地認為議會將採取更加中立的態度。不過,該提議符合安理會的立場。

左翼政黨相信,CSRD 和 CSDDD 將面臨小規模改革。其他委員會的立場只需要進行最小程度的改變。極右翼政黨呼籲徹底廢除可持續發展報告並廢除《歐洲綠色協議》。 10月初,主導談判的多數黨歐洲人民黨公佈了兩項提案。一項與理事會的提案密切一致的提案。另一個則與極右翼保持一致。考慮到妥協或徹底失敗之間的選擇,左翼政黨屈服了,滿足了歐洲人民黨的要求,並切斷了極右翼的議程。 10月13日,JURI正式採取妥協立場。該報告將於 10 月 20 日提交全體會議。

一旦獲得全體機構通過,理事會、議會和委員會將進入三方談判。他們預計將在 2025 年底或 2026 年 1 月實施最終改革。以下是這三個提案的比較。

企業可持續發展報告指南

目前的 CSRD 使用三分之二的標準測試來確定公司是否必須報告。委員會建議提高僱員門檻。規定“要遵守報告義務,公司在本財政年度必須平均擁有 1,000 名以上員工,淨營業額必須超過 5000 萬歐元,或者資產負債表總額必須超過 2500 萬歐元。”遵守 CSDDD。

該委員會的提案採用 1,000 名員工的門檻,但將年營業額增加到 4.5 億歐元。他們還添加了“關於可能擴大範圍的審查條款,以確保業務可持續性信息的充分可用性。”

議會的立場嚴格遵循理事會的提議,但有更多例外。議會採用了 1,000 名員工的門檻,並將年營業額提高到 4.5 億歐元,但也為金融控股公司和上市子公司製定了豁免。

所有三個提案都限制了價值鏈中中小企業可以請求的信息,將其限制為 VSME 標準。

為了滿足所需的行業特定標準,委員會建議完全刪除該規定。該委員會已提議刪除,但為這些行業的企業製定了一般準則。議會提出自願的特定部門準則。

可持續發展盡職調查指南

目前的 CSDDD 要求公司進行盡職調查,以確保整個價值鏈上的公司遵守環境和人權要求。委員會尚未提議對范圍進行任何修改,但理事會希望將員工門檻提高到 5000 名員工,年淨營業額達到 15 億歐元。議會的妥協反映了理事會的提議。

CSDDD 的一個重要方面是公司對其價值鏈中其他公司的行為負責。委員會的提案將第 8 條的責任限制於直接商業夥伴。間接商業夥伴仍可能屬於範圍之內。 “如果一家公司有合理的信息表明間接業務夥伴的活動已經發生或可能產生負面影響,它將進行深入評估。”

理事會建議“將重點從基於實體的方法轉變為基於風險的方法,重點關注最有可能發生實際和潛在負面影響的領域。公司不應再被要求進行全面的摸底工作,而是進行更全面的範圍界定工作。為了顯著減輕負擔,理事會將相關義務限制在‘第一級’。範圍內的公司應將其努力建立在合理可用的信息的基礎上。”

議會遵循理事會基於風險的方法,但對整個價值鏈中可以請求的信息增加了更嚴格的限制。

這三者都消除了民事責任制度,該制度使得針對違反可持續發展報告、環境行動、氣候變化和人權的公司提起集體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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