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南威爾士州政府表示,根據周三向議會提交的法律,丟棄的電動自行車將不再在悉尼的車道和人行道上造成混亂。

地方議會將有權決定電動自行車公司可以在其地區運營的地點,以及設立標記停車場以及慢速和禁止駕駛區域。

根據該立法,運營商還必須為所有自行車提供頭盔,並規範其分發和收集。

新南威爾士州交通部和議會還可以對未能移走非法停放自行車的經營者處以罰款——最高罰款為 55,000 澳元,如果違法行為持續,每天再加上 5500 澳元。

註冊:AU 突發新聞電子郵件

但用戶可能至少承擔該計劃的部分成本,該計劃名義上將由運營商資助,其中 25% 的捐款將交給地方議會,75% 的捐款將交給政府和新南威爾士州交通局。

新南威爾士州交通部長 John Graham 週三告訴記者,這意味著每次出行需繳納約 80 美分的稅。 “這當然會增加成本,”他補充道。

澳大利亞衛報聯繫了悉尼的幾家電動自行車運營商,詢問他們是否會將這一信息傳達給用戶。 Lime 亞太區總裁威爾·彼得斯 (Will Peters) 表示,該公司將把這項稅收納入“平衡的方法,讓乘客盡可能方便地享受每次乘車服務”。

運營商Ario的發言人表示,該公司尚未做出最終決定,但該稅很可能會以某種形式併入現有的用戶管理費中。

格雷厄姆說,共享電動自行車已經成為“長期以來對行人的礙眼和危險”。

“我們知道共享電動自行車可以減少擁堵,連接我們的交通系統並減少排放,但目前的自願停車和安全方法並不起作用。”

根據該計劃,新南威爾士州交通局和議會將在市中心、火車站和地鐵站分配路邊和人行道停車位。

週三,交通部長強調了電動自行車在用戶通勤“最後一英里、第一英里”中的受歡迎程度。

當被問及該計劃可能會導致在郊區街道上停放電動自行車變得困難,是否有可能迫使用戶重新使用汽車時,格雷厄姆表示,共享設備的環境效益應該與更好的監管“齊頭並進”。

格雷厄姆表示,他希望這些改變能夠在夏季之前獲得通過,但之後需要“幾個月”的時間才能與議員和運營商一起組織這些改變。

政府將有權否決議會以不合理理由拒絕允許使用電動自行車的決定。韋弗利市議會迄今已承諾提供 60 多個停車位。

Ario 發言人表示,與倫敦等擁有數千個電動自行車停車位的城市相比,在悉尼“設定社區期望”非常重要。

跳過之前的新聞通訊促銷

“並不是每輛自行車都會立即停放在停車位,”他們說。

新南威爾士州交通部長 Josh Murray 表示,新南威爾士州 6% 的人現在每月至少騎一次共享或租賃電動自行車。

他說:“雖然這個數字可能會迅速增長,但我們需要解決設備停放不當的影響。”他補充說,這些設備限制了“推著嬰兒車的人、老年人和殘疾人”進入建築物和人行道。

格雷厄姆稱,擬議的系統是澳大利亞首個此類系統,也是該國共享服務最嚴格的系統之一,此前墨爾本市決定終止與運營商 Lime 和 Neuron 的電動滑板車租賃系統合同。

巴黎將於 2023 年成為第一個禁止使用租賃電動滑板車的歐洲城市,但仍允許使用私人車輛。

新南威爾士州已做出改變,不影響電動滑板車 會審 連續的。

在該州騎私人電動滑板車仍然是違法的,但在今年的議會調查後,政府提議允許它們在共享路徑上騎行,默認速度限制在 10 公里/小時至 20 公里/小時之間。

醫生敦促制定嚴格規定,包括禁止 16 歲以下乘客乘坐。

上個月,政府宣布從下月初開始禁止在悉尼火車上使用“轉換型”電動自行車(帶有電機的普通自行車),因為存在鋰離子電池起火的風險。

來源連結